李山诗经 李山诗经析读pdf

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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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摘录李山老师讲解《诗经》

这一节中我们要讲的是一组诗歌,分别是《鹿鸣》《四牡》《皇皇者华》,这三首诗实际上是一体化的。根据文献记载,古人学乐,要学“《小雅》三”。在周代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典礼上所吟唱的诗歌,往往是三首为一组。

典礼上三首诗一起演出,自然有它的意味,这三首诗实际上是一体化的。过去我们读诗总是一篇一篇地读,一篇一篇地分析,有的时候反而会把礼乐所具有的特点忽略了。三颂》中有一篇叫《敬之》:

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

这首诗一共十二句,前六句是大臣在新君即位的典礼上嘱咐天子要敬天。因为天命是显赫的,不要以为天是高高在上的,它会时常降临人间体察民情。在王朝的政治理念中,上天才是主宰,而王只是受命于天,一旦违背了天命就会失去天下,所以作为君主一定要敬天。接下来“维予小子”明显地换了一个口吻,应该是新君的自述,年轻的君王表示自己一定会虔诚地礼敬上天,并嘱咐大臣要帮助自己完成大任,经常地教导自己什么是通达的道路。

在明确了这两点之后,我们再回到《鹿鸣》《四牡》《皇皇者华》这组诗歌。《诗经》的生命在于它以礼乐为根基,因此演奏诗篇的作用才能够显现。首先来看《鹿鸣》。

山荻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鹿呦呦地叫着,呼朋引伴去吃田间的苹草。苹,又叫山萩,也叫珠光香青,属于菊科,绿色,茎叶有的呈白色和灰色,可以做香料,鹿也以此为食。但实际上,鹿最喜欢吃的还是草,因此这一句中的“苹”,不做实指,本句中的重点在于鹿呼朋引伴,招呼朋友。  山荻

从表现手法上来说,这是一种比兴,先言他物引起所咏之词。诗都是如此,后人曾提出,用野兽来比喻君子的宴席是否有些不妥,但在远古时期的人们对这一点并不是很在意。这两笔为诗歌平添了很多意味,这种意味是很难用言语来表达的。很多时候诗的语言并不在于要表达什么,而是要通过语言来引起我们生活中某些美好的感受,这是诗歌语言的特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嘉宾一词,我们今天还在使用,“宾”主要指客人,而在古汉语中“宾”和“客”是有区别的。“客”在周代的时候指“先王之后”来自己家中做客,客本身也有敬的意思,但它有外人的意思,我们今天常说的“客气了”仍然能看到这种含义;“宾”指内部人,指周王室分封到各地的诸侯,推究起来这些人都是兄弟之邦,这种客人,古人称“宾,所敬也。”

“鼓”指“弹奏”,“瑟”在古代属于八音之一,往往用桐木所做。(注:八音,古代乐器分类方法,按照不同的材质将乐器分为匏、土、革、木、石、金、丝、竹八种类别。)在婚恋诗中我们提到过,在考古发现中,战国时期的瑟出土了很多,琴的数量相对较少,但在《诗经》中琴瑟总是成对出现,是一种弹拨乐器。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笙,在八音中属于“匏”,曾侯乙墓中曾经出土过笙,它的形制有些像西南少数民族还在使用的芦笙。它的共鸣器是斗形的,由葫芦制作而成,其上打孔,插入管子,管上有簧片,通过震动可以发声,簧片就是俗称的“舌头”。“承筐是将”,“承”是“奉送”,“筐”是用来承装布帛礼品的。

由此可以判断这场宴会属于燕礼系统,招待列国宾客需要赠送礼品。“礼乐”之“礼”有两种含义,一个是指典礼的仪式,另一个指的是手里拿的赠品。西方人类学者曾经专门研究过“礼”,这是人类交往所必须的。在山东某些地方的孔子见老子画面中,孔子怀中就抱着一只大雁,还有的抱着羔羊,不同身份不同等级,所抱的礼品也是不同的。这些礼品有一个专有名称,叫“贽见礼”。

与人见面总是要带些礼物,这是一种人情。这与之前的“民之失德,亁餱以愆”的原理是相通的。东西不在多少,在于是否尊重对方,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也是这样的道理。列国之间的聘任需要送礼品,在《礼记》《仪礼》中记载有些国家甚至将本国的重要的玉器拿来送给对方,但这些重器对方是不会接受的。这也是礼的一种表现。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好”在这里读为“hào”作动词,喜欢。东汉郑玄将这个字读为“hǎo”,比郑玄时代更早的毛亨将这个字读为“hào”,此处我们选择毛亨的读法。“周行”本指周代通往各地的大道,比如在《小雅·大东》中有“周道如砥”,西周王朝通向各地的道路像磨刀石一样平坦。

西周实行封建制,诸侯和王室之间经常要有车马行走,所以要修建道路,众所周知,秦始皇修了很多驰道,根据《剑桥中国史》中的记载,秦王朝所修的路甚至要比罗马的路还要长一些。实际上修路这件事早在周代就开始了。一个大的王国要经营四方,一定要先修通道路。《诗经》中的“周行”本来是“周道”,在这里使用的是它的比喻义,指通向远方的大道。

宴请宾客不单单是为了口腹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要增进友谊,互相启迪人生的方向。整首诗的意境是非常优美的,先写了鹿群的呼朋引伴,接着描写宴会上鼓瑟吹笙的场景,并用了顶真格将“鼓瑟吹笙”和“吹笙鼓簧”拈了起来。以上就是第一章的内容。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第二章的意思与第一章大体相同。诗歌是需要演唱的,所以需要重章叠调,不断地去重复,很多歌曲都是如此。古琴曲中有《阳关三叠》,也是循环往复。“蒿”指“青蒿”,“德音”指“美好的声誉”,“昭”为“昭著”。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视”通“示”,显示;“恌”通“佻”,轻佻;“则”“效”都是“遵循”,君子相交,要遵循的原则是以庄重的一面示人,而非轻佻。

在西周时期,君子主要是指贵族,到了《论语》的时代,君子的意义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论语》是春秋时期的作品,其中的“君子”有时候指身份地位及在位者,“小人”指不在位者,但有的时候指的是那些有品德有出息的人,与之相对,小人指的是那些没有品德没有出息的人。但这并不绝对,比如“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这里的“小人儒”指的是没出息的儒。而在西周时期,君子所指的就是贵族。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旨”指“醇厚,甘美”;“式”“以”是结构词,表示“既……又……”,有学者认为 “式”有“愿望”的意思,比如丁声树先生和裘锡圭先生。在《小雅·斯干》中有“兄及弟矣,式相好矣。”这里的“式”就有愿望的意思。但这一用法在有些地方很明显,其他地方又不是很强烈。“敖”同“遨”,遨游;“燕”,享乐,自由自在。第二章所表达的,仍然是对宾客的欢迎,此外又加了一个赞美嘉宾“德音”的内容。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第三章谈到“嘉宾之心”,款待宾客要入情入理入心,这样才能真正地增进友谊。“芩”是一种蔓草,和芦苇差不多,古人解释说“牛马喜食之”。三国时期的学者陆玑著有《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专门解释《诗经》中的名物,这对理解《诗经》非常重要。“和”“乐”都是“高兴”;“湛”指“深厚”,“湛蓝”的“湛”读为“dān”这里遵循的是古音的形式,古代只有“d”“t”没有“zh”“ch”“sh”也就是音韵学中常说的“古无舌上音”。

《鹿鸣》这首诗整个的风格是“中和典正”,很安详也很太平。

《邶风·击鼓》—摘录中读:李山老师讲解《诗经》

从《邶风·击鼓》讲起,这首诗的主人公是卫地的一个普通士卒,表达了他对战争的厌恶。诗篇的名字,取自第一句的前两个字。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击鼓”也就是“敲鼓”,古代战争用鼓来鼓舞士气。“镗”在这里是象声词,指击鼓的声音。“踊跃”指“跳跃,奋起”,在此表示一种喜好,用来形容王朝对战争的疯狂模样。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国”指“城郭”,繁体写作“国”,“囗(wéi)”就是指国都四周的城墙。“漕”指“护城河”。“土国”“城漕”是两个并列的词语,加固城墙,深挖护城河,也就是做好防御的准备。关于“漕”还有另外的解释,认为它是一个地名,卫国在经历了一次丧乱后曾经把国都短暂的迁到此处。这种说法聊备一说,未必可信。

诗篇一开始就写了一个兵荒马乱的场景,战场上鼓声阵阵,大家都在巩固城防,而此刻“我”却要南行,离开本国去外边打仗。一个“独”字,透露出了一种抱怨的情绪。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第二章中出现了人名,也就是这次战争的主帅——孙子仲。公孙文仲这个人在《左传》中并没有记载,但是《毛传》说他是这次出征的主将。“平陈与宋”是指在陈国和宋国之间做调停。“平”在《左传》中出现了很多次,比如《左传·宣公四年》中记载“公及齐侯平莒及郯。”宣公和齐侯想要调停莒、郯两国的矛盾。而这次的调停人,是带着军队出发的,如果调停不成就会爆发战争。

虽然诗中交代得很清楚,但由于《左传》中并无记载,所以这件事情到底发生在什么时期很难确定。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不我以归”意为“我不归”,“忧心有忡”也就是“忧心忡忡”。此次出征名为调停,但实际上还是要打仗,战争会有伤亡,作为普通士卒难免会担心自己有去无回,凶多吉少。对战争的厌恶之情从中就能够看得出来。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第三章实际上主人公的一种玄想。战场之上,我们要居住在哪里?如果丢了战马要怎么办?在古代的战场上,丢了战马就意味着死亡。一旦死亡,又该去哪里寻找自己的尸体?这些事情未必是真实发生的,主人公幻想出了一个具体的情景,以此来表达自己的焦虑与绝望。

关于“于林之下”,《左传》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楚晋两国于邲交战,晋国战败。赵旃用他的好马两匹帮助他的哥哥和叔父逃跑,而用其他的马驾车回来。碰上敌人不能逃脱,就丢弃车子跑到树林里。逢大夫和他两个儿子坐在车上,对他两个儿子说:“不要回头去望。”儿子回头去望说:“赵叟在后边。”逢大夫发怒,让他们下车,指着树木说:“在这里收你们的尸首。”逢大夫就把缰绳交给了赵旃,赵旃登上战车得以逃脱。第二天,按照标志前去收尸,在树下得到了两个叠压的尸首。(赵旃以其良马二,济其兄与叔父,以他马反,遇敌不能去,弃车而走林。逢大夫与其二子乘,谓其二子无顾。顾曰:“赵叟在后。”怒之,使下,指木曰:“尸女于是。”授赵旃绥,以免。明日以表尸之,皆重获在木下。《左传·宣公十二年》)在描写了自己脑海中想象的兵荒马乱的战场之后,画风突然一转,出现了后世耳熟能详的诗句: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契”指“密切”,“阔”指“远离”,“契阔”在此是偏义词,指长别离。“成说”指“约定”。“吁嗟”是感叹词,“阔”指“离别”,“洵”指“远离”。我曾与家中妻子约定要与她生死不离,携手到老,但战场上瞬息万变,我很有可能有去无回,要失信于妻子。与前两章相比这是一种场景上的转变,由战场转向了家中至亲至爱,但对战争的厌恶情绪是一以贯之的。

《击鼓》篇幅不长,但写的情绪是非常激烈的。由兵荒马乱的战争场景写起,再到玄想自己到了战场上很可能有去无回,尸身倒于林下,进而想到了家中妻子,想到了曾经生死不离,相携到老的约定,却因为战争要失信于至亲至爱。至此,主人公发出了一种控诉。

这首诗见于《邶风》,表达的是卫地人的一种厌战情绪。

清代学者姚际恒著《诗经通论》,晚清学者方玉润著《诗经原始》,他们认为这首诗在卫穆公时期,也就是晋楚邲之战的时候。邲之战后楚国大胜,陈国遭到了宋国的讨伐,卫国出兵去救陈国,也就是诗中所说“平陈与宋”。但由于宋国背后有楚国的支持,最终卫国失败,大臣自杀。从“平陈与宋”这件事上来说,这种观点勉强能够自圆其说。

《小雅·出车》——摘录中读:李山老师讲解《诗经》

《小雅·出车》

我出我车,于彼牧矣。

自天子所,谓我来矣。

召彼仆夫,谓之载矣。

王事多难,维其棘矣。

我出我车,于彼郊矣。

设此旐(zhào)矣,建彼旄(máo)矣。

彼旟(yǔ)旐(zhào)斯,胡不旆(pèi)旆?

忧心悄悄,仆夫况瘁(cuì)。

王命南仲,往城于方。

出车彭彭,旂(qí)旐(zhào)央央。

天子命我,城彼朔(shuò)方。

赫赫南仲,玁(xiǎn)狁(yǔn)于襄(rǎng)。

昔我往矣,黍稷方华。

今我来思,雨(yù)雪载途。

王事多难,不遑启居。

岂不怀归?畏此。

喓(yāo)喓草虫,趯(tì)趯阜(fù)螽(zhōng)。

未见君子,忧心忡忡。

既见君子,我心则降。

赫赫南仲,薄(bó)伐西戎。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

仓庚喈(jiē)喈,采蘩祁祁。

执讯获丑,薄言还归。

赫赫南仲,玁狁于夷。

讲解如下:

我出我车,于彼牧矣。

“我”指车驾的主人,也就是战役的参加者。“牧”指城郊以外的地方。西周实行分封制,在诸侯采地的中心往往有城邑,或者是国都所在,或者是宗庙所在。其中居住着被分封的贵族及其人民。城邑之外有一片郊区,用以养马,也就是诗中所提到的“牧”。平时用来养马,战时由此出发拱卫王室。荀子《大略》中记载:“天子召诸侯,诸侯辇舆就马,礼也。”

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召彼仆夫,谓之载矣。

周天子发出命令召唤“我”前去参战,于是“我”便召唤士卒们开始配备战车上的各种设备,比如弓箭,旗帜,戈等等。“载”在这里不再是一个结构词,而是一个动词。

王事多难,维其棘矣。

王朝现在已经进入了战争状态,情势非常危急。“维”是结构词,“棘”通“急”,《采薇》篇中有“猃狁孔棘”。诗一开篇就写了战事的紧急,而从“仆夫”我们可以判断,诗中的“我”地位不低。

我出我车,于彼郊矣。设此旐矣,建彼旄矣。

“牧”与“郊”是同一个地方,相比于之前的“载”,此处对车上装备的叙述更加具体。“旐”是军旅狩猎或打仗时用来召集属下以及士卒的,旗幅比较狭长,按照传统的说法上面还绘有龟蛇图案。“建”指“树立”,“旄”是指挥士卒作战是所用的五彩羽毛做的旗帜。总而言之,这是一辆用以指挥的战车。

彼旟旐斯,胡不旆旆?忧心悄悄,仆夫况瘁。

“旟”是上面画有鹰隼等凶猛鸟类的旗帜,与“旐”“旄”有着相同的作用。“旆旆”指“旗帜飘扬的样子”。因为战事未定,前景未知,所以参与作战的士卒们都是忧心忡忡的。前两章描写的是战前的准备,接下来描写的是战争的场景。

王命南仲,往城于方。

那么是谁主导了这场战争呢?诗中出现了主帅的名字——南仲。此人是周宣王时期的大臣,他的名字是出现在青铜器铭文里的,而非传世文献中。这两件青铜器一个是驹父盨盖,另一个是无叀鼎。驹父是人名,盨是用来盛食物的礼器,由簋的形制发展而来。驹父盨是西周中晚期的器物,在它的盖子上的铭文中出现了南仲。

无叀鼎是西周晚期器物,原藏镇江焦山定慧寺,后毁于日军战火。根据郭沫若先生所释的铭文我们可以看到:“司徒南仲右无叀内(入)门,立中廷。”南仲是周王的司徒,相当于宰相,古代文臣武将划分的并不是很清楚,文臣也可以做主帅。“方”是国名,根据郭沫若先生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观点,“方”的地理位置大致在今山西北部,或者包头附近。

出车彭彭,旂旐央央。

“彭彭”指马盛壮的样子。“旂”也是旗帜的一种,通常用来表示车上人的身份。用布帛做正幅,上面画有双龙,旗杆顶端有铃铛,通常贵族朝觐、军礼、狩猎的时候会用到。在这里指的是主将的旗帜。“央央”指“鲜明的样子”。

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

汉代有地名叫“朔方”,但与诗中的朔方是不是同一地点尚未可知。这里的朔方极有可能是上文的“往城于方”中的“”方,而“朔”指的是北方。“襄”通“攘”,意为“消除”。诗中的“我”跟随南仲离家作战,这次战争的重点并不只是打击玁狁,而是为了消除外患。

                                                                      无叀鼎铭文拓片 西周

昔我往矣,黍稷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途。

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

“我”离开的时候黍稷刚刚发芽,正是春夏相交之时,而当“我”回来的时候已是漫天飞雪的冬季。因为国家处在危急之中,所以我们不能安居。“我”怎么会不想回家,只是畏惧天子的诏令。

“”就是写在简册上的诏令,西周时期,国家危难要向分封的诸侯们下达命令,拱卫王室,作用相当于后世的虎符,可以调发各地的兵马。对西周贵族来说,接受天子册封的同时也就承担了守卫天子的责任。

齐桓公争霸前期,北狄从太行山一带入侵进攻邢国,即今河北邢台一带。邢国的诸侯时周天子的庶子,被北狄围困后向齐国发出求救文书。此刻的齐国正在进行改革,兵强马壮,齐桓公就此事询问管仲的意见,管仲便提到了“畏此”。虽然邢国与齐国并不是君臣关系,但兄弟之国有难,不可不帮,否则我们的华夏民族将不复存在,即所谓“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天子有难出兵勤王,这是天经地义的,兄弟之国有难,出兵相救,这是大义。(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齐人救邢。《左传·闵公元年》)

以上四章的内容,都是由男子吟唱的,而接下来的第五章吟唱的主角变成了女性,这也是这首诗的奇特之处。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

既见君子,我心则降。赫赫南仲,薄伐西戎。

“赫赫南仲,薄伐西戎”讲的是本诗的创作背景,值得注意的是第五章的前两句。“喓喓”是草虫鸣叫的声音,“趯趯”是“跳跃貌”,“阜螽”是蝗虫。《草虫》见于《召南》,是一首思妇诗,男子在外作战,女子在家思念在外的征夫。由此可以判断这是以女子口吻来表达的情感,而后面的“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既见君子,我心则降”则呼应了这种情感。见不到自己的丈夫心中万般焦急,而见到他之后心中一块石头方落了地。

在此处,形成了一个男女对唱的格局。如果我们单纯把《出车》看作是李白杜甫诗歌一样的作品,这种现象就不足为奇,但如果作为王朝的礼乐,我们就可以还原出一个场景。在庆功的典礼上出现了男女对唱的表演形式,以此来表达对战士的慰问和体恤。就像宴饮上的《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一样,它不仅仅是诗人的作品,更是典礼上的一部分。

有了这样的一个场景,这首诗的意味就显得有些不同。战争是男人的事情,为什么要把女人拉进来?高适的《燕歌行》中有这样的句子:“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高适在表达战争的时候,往往会用这种对比的形式,男子在外征战思家的时候,女子也在后方思念远方的丈夫。这种格局实际上来自《诗经》。

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为了表达这样一个主题:战争绝不仅仅是一个男人的事。之前我们谈到过,当一名战士在战场牺牲的时候,社会上可能有很多方面在流血。有人失去了丈夫,有人失去了儿子,有人失去了父亲,有人失去了兄弟,也有人失去了朋友。反战的主题进一步深化。根据《草虫》的诗句我们判断这是一场男女对唱的表演,那么,在西周时期的典礼上真的有“女歌唱家”吗?

从历史上看商纣王时期有所谓“女乐”,在孔子的时代同样也有。《论语》:“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但西周关于女乐的记载是缺乏的。根据殷商和春秋来推测,西周的典礼上应该是有女乐的。在这样一个隆重的典礼上,出现了女歌手,代表全天下的女子表达她们的情绪。这种场景更像是一出歌剧。总之,这首诗歌代表礼乐,要表达的是全天下的情感。之前所讲的战争诗中都会有家人的身影,而典礼中把女性拉进来同样是为了深化表达反战的情绪。《出车》在艺术上并不像《采薇》那样漂亮,而是套用了《采薇》的模式。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

执讯获丑,薄言还归。赫赫南仲,玁狁于夷。

“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在之前的诗篇中都曾见到过,“仓庚”是黄鹂鸟,“喈喈”是它的叫声。这几句描写的是春天的景色,写的是战士军中归来是的喜庆场面。“讯”指战俘,而“丑”指的是战场上斩杀的头颅。经过艰苦的作战,终于将外敌赶走了。这两句虽然显得有些血腥,但“执讯获丑”在《诗经》中出现过很多次,已经成为了一个固定的结构。在小盂鼎的铭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

这首诗的重点要强调的就是周人典礼的篇章中有女声歌唱,而这种对唱的形式是为了深化战争的主题,强调战争不仅仅是男人的事情,一个战士的背后是一个家庭,一场战争的背后是一个社会。因此,对待战争要慎重。后世的边塞诗人高适就惯于用这种格局来表达反战的主题。

唐代有两位著名的边塞诗人,一个是岑参,另一个就是高适。岑参更像是一个军旅作家,他诗中的光景没有亲临西北,亲临战场是写不出来的。而高适却可以在书斋中就写出反战的情绪。因为从《诗经》到汉代,再到魏晋南北朝,厌战的传统一直都在。而战争,也从未真正让女人走开。

宴饮诗—摘录中读:李山老师讲解《诗经》

宴饮的意义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用以聚拢精神;其二,用以分享利益。

《左传》中谈到过一个关于贵族威仪的问题。

什么是贵族的威仪?作为贵族,若想要在民众面前有威仪,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将所爱之物舍弃。上一节中说到,在部落时代贵族在一些固定的场合要通过对民众的施舍来显示自己的奢华与慷慨,这样才能吸引大量的民众来追随自己。宴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就是在上者要懂得与亲戚、下级分享利益。

《伐木》

《毛诗序》说本诗“燕朋友故旧也。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友以成者。亲亲以睦,友贤不弃,不翌故旧,则民德归厚矣。”“燕”就是招待朋友故旧,同时还包括周天子的内亲和外亲,同时强调无论是天子还是庶人都需要朋友的帮助才能成事,所以大家要亲近和睦,不要忘记老朋友,这样的话明德就会变得厚道。这个说法很好,虽然与诗本身并不贴合,这首诗讲的是宴饮的意义。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丁丁”是伐木的声音,此处使用了比兴的手法,“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伐木的声音在山谷中回响,惊起了山中的鸟类,一边飞着一边嘤嘤地鸣叫,成群的鸟从山谷中飞起,迁移到高处的树木之上。在中国,搬家被称为“乔迁之喜”,就是出自这首诗。“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意味着人要往高处走。虽然是宴饮诗,但开头却写了一个自然的光景:人在林间伐木,惊起山中飞鸟,鸟儿成群结伴飞向高处。

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听之,终和且平。

由此,诗人发出了自己的感慨。“友声”就是“朋友之声”,“矧”就是“何况”,连小鸟都知道要呼唤自己的同类,重视自己的朋友,更何况是我们人呢?“神”,按照清代学者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的解释,读为“慎”,也就是“仔细”,“终和且平”就是“既和又平”,“终”和“且”都是结构词,与载歌载舞的结构差不多。当一个人仔细地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并且听懂了之后,就会为自己的生活带来和平。诗篇的第一章诗意盎然,写了一段美好的光景。中国诗的灵魂是借景抒情,情景交融的。顾随先生在讲解诗歌的时候曾经谈到过,中国的诗与西方是不一样的,比如西方那句著名的“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它所讲的是哲理性的东西,宋人比较喜欢在诗中谈理,但与唐诗的意象玲珑,境界鲜明相比,是等而下之的。

顾随先生认为,中国最好的诗应该是“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五更时分,声音已经疏落快要断绝,但这碧绿的树却没有丝毫反应,人们往往喜欢这样的意境。再比如“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这样的诗才是上等,由意象营造出美好的意境,把人的灵魂从凡尘俗世当中抽离出来,在这种优美的场景中去站一站,歇一歇,这样才能恢复生机。

一个人只有在空闲当中才能休息,晚上做梦睡不着,因为人还在做着白天的事情。一种艺术能够滋养我们的生命,就如同睡眠一般,在一种无欲望的状态下回归到大自然的优美中,滋养的是神明而非身体。孔子早就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说“诗可以兴”,诗就相当于我们的文学;兴,就是兴发我们的生命,好的文学可以使你的生命处在积极健康的状态。

可以肯定这首诗是西周晚期的作品,距今大概有不到三千年的时间,这个时候的诗歌在描写宴饮的时候就懂得先营造情景,把情绪调动起来。

伐木许许,酾酒有藇!既有肥羜,以速诸父。宁适不来,微我弗顾。

“许许”与上文的“丁丁”一样,都是伐木的声音,“酾”就是“筛”,古代的酒有时候需要进行过滤,用箩一样的东西把渣滓,泡沫清理出去,“藇”指过滤之后的酒清透的样子。“肥羜”指肥美的公羊,“诸父”指同姓的人们。接下来的句子里充满了中国人的人情智慧,“宁适不来,微我弗顾”,即便对方恰巧有事来不了,我也不能不向他发出邀请。这在今天依然是金科玉律,民谚中有这样一句话“宁落一村,不落一户”,即便事先就知道对方有事出门不能来,也还是要发出邀请,这样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

颂簋 西周后期 现藏山东省博物馆

於粲洒扫,陈馈八簋。既有肥牡,以速诸舅。宁适不来,微我有咎。

“於灿”就是“光灿灿”,“於”是一个叹美之词,是一个固定的结构,在之前的篇章中见到过,比如“於烁”“於皇”“於穆”。主人把堂室打扫干净,摆上食具。西周的青铜器有鼎有簋,鼎是用来装肉的,簋是用来装粮食做成的饭的。关于鼎的使用在古代有严格的规定,鼎的数目都是奇数,九鼎配八簋,七鼎配六簋。

如果诗中的记载是可靠的,陈馈八簋,那么一定是配了九鼎,由此可以判断,这场宴饮请客的应该是周天子。但由于西周后期礼崩乐坏,很多制度已经不能严格执行,因此不能肯定地说就是周天子请客,也有可能是高级贵族宴请他的朋友和亲戚故旧。“肥牡”指“肥美的公牛”,“诸舅”指异姓的亲戚。“宁适不来,微我有咎”与上一章结尾意义相同。

第二章主要是透视人情,实际上就是分配率的问题,对方可以不来,可以不要,但利益分配不能落下任何一个人。

伐木于阪,酾酒有衍。笾豆有践,兄弟无远。民之失德,乾餱以愆。

“阪”指“坡”,“衍”指“丰饶”,就是酒倒在容器中满溢的样子。“笾”和“豆”是两种容器,有竹制和木制的,笾是筐,豆是高脚杯。“豆”是个象形字,摹写的是豆的形状,而今天用来指粮食作物的“豆”在古代称为“菽”,这二者读音相近,这其中有很多音韵学的知识,此处不做过多的讲解。“践”指成排成列,“兄弟无远”,告诉兄弟们不要远离。接下来的一句在上一节中曾经谈到过,“德”在此处意为“和”,“乾餱”都是指干粮。人与人之间的失和,有的时候只是因为一块小小的干粮。“愆”就是错误,此处指分配不均。

“民之失德,乾餱以愆”,这两句直接洞察了人性。一个人无论谈起事情来多么有高大的理想,慷慨的精神,但在涉及到利益分配的时候,一块小小的干粮都能让彼此失和。人毕竟是物质动物,当利益受到损失的时候就会心中不满,有的时候会上升到人格与尊严的层面,甚至会因此闹出人命。《左传·宣公四年》里记载的一个故事刚好诠释了 “民之失德,乾餱以愆”。

郑国有两个贵族,一名公子宋,一名子家。这日上朝的时候,公子宋对子家说,最近自己的食指总是在动,大概是要尝到美味了。就在子家半信半疑的时候看到厨子在卸一只鼋,这是楚人献给郑灵公的,灵公命令厨子把它熬成汤与大臣们分享。见此情景,公子宋和子家相视而笑,郑灵公好奇便询问缘由,子家于是说了公子宋食指灵验的事情。朝会结束后,汤也熬好了,在分配鳖汤的时候所有人都分到了,唯独没有公子宋的。郑灵公的意思很明显,食指是否灵验,决定权在君主手里。但公子宋不甘示弱,他走到盛着汤的大鼎旁边,将食指放了进去,沾了汤尝了一下,这一行为也诞生了后世常用的一个词——染指。这一行为触怒了郑灵公,准备找机会杀掉公子宋,却被公子宋抢了先机,在当年夏天,公子宋要挟着子家杀了郑灵公。

郑灵公因为一口汤丢了性命,而公子宋则背上了弑君的罪名,这样的事情在古代还有很多。

有酒湑我,无酒酤我。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饮此湑矣。

“湑”是“斟酒”,“酤”是“买酒”,“坎坎”形容鼓声,“蹲蹲”形容舞姿,“我”字,有学者认为相当于语气词“哦”。“湑”在前文指“斟酒”的动作,在这里就指“美酒”。这首诗的格调是非常慷慨的,与前面优美的境界相得益彰,又非常有激情。西周晚期的诗篇里有这么一种“慨当以慷”的格调,正如曹操在《短歌行》里写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学习的就是这种精神。

《伐木》的深层含义则是,作为一个饮酒礼,它的核心是要与众人分享利益。人是物质动物,在利益分配上如果不能均衡地对待大家,那么很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中国社会是亲情社会,其特点就是既然为亲人,在分享利益的时候就不能忘记任何一个人。既然民情如此,诗篇就直接点出了“民之失德,乾餱以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