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读懂论语 如何读懂论语十二章

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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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读懂《论语》一例

如何读懂《论语》一例

丁启阵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正确理解这一章的内容,关键在三个字:适、莫、比。问题是,对这三个字的理解,历来有分歧:

适,有敌(匹敌,仇敌)、厚(亲厚)、可、专主等说法;

莫,有慕(敬慕,贪慕)、薄(漠然)、不可、不肯、定等说法

比,有密、亲、从等说法。

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怎么办?

杨伯峻先生采取的是回避策略,回避具体矛盾,翻译成:“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规定要怎样干,也没规定不要怎样干,只要怎样干合理恰当,便怎样干。”这当然不失为一种办法。但是,绕口令似的句子,一些读者可能会被绕晕了。另外,来来回回都是一个“干”,也不够文雅。总之,杨老先生的办法不可取。

我这里提供一种解读《论语》的办法:先抓重点内容,再确定关键词词义,然后找句法对应词,以反义或同义关系进行逆推。

本章的重点内容,当然是“义之与比”。凑巧的是,“比”的理解分歧较小,密、亲、从,差别不大。因此,这句话可以解释为:只跟道义亲近,或只服从于道义。

接着,使用反义逆推法(为什么是反义逆推法,而不是同义逆推法,根据的是,重点内容所在分句跟其他分句之间语义有否定、肯定之别,即“无……,无……,……也”,前后是对立关系),解读“适”和“慕”。当重点是“只跟道义亲近”时,关键词“比”的反义是疏远、漠然;当重点是“只服从于道义”时,关键词“比”的反义是敌对、不可。因此,这一章可以有如下两种解读:

君子对于天下之事的态度,不疏远,不漠视,只跟道义亲近。

君子对于天下之事的态度,不敌对,不否定,只服从于道义。

至于这两种解读,哪一种更合理,更恰当呢?凭我个人语感,偏向于前者。后者语气似乎有些偏激,不如前者平和;前者更符合中庸之道。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联想起薛宝钗那把金锁上的四个字:不即不离。

怎样才能读懂《论语》

只能读懂一部分两千多年语言特性相对没啥变化的内容,另一部分由于语言本身的变化后人已经不能读懂了,比如学而时习之的习就有多种解释,多种就代表含糊不清,练习还是温习,为何不是学而时温之呢?还有刑不上大夫,按照现代人的直接解释就是不上邢,那时候却是不以大夫为上,这还是古代上和现代上意思没太大差别的情况,都可表示地位高的意思,但也有跟现在字形相同,意思完全不一样的情况,辜鸿铭讲论语这本书有很多地方都不能依文解字去翻译,而是用了他自己的通俗说法,以他的国学功底尚且如此,何况后人,年代太久远了,孔子不可能活个两千多年给你讲论语。春秋战国思想活跃,到汉朝以后就死水一潭,从论语意思的不可知可以看出,作为对后人和自身的责任,汉儒应该对孔子当年的论语按照汉朝的当时的语言风格重新编写,两晋南北朝时期应该把汉朝的论语再如上所述进行重新编写,一直延续到现在,这样虽然文字不尽相同,至少意思不会变,哪会像现在这样不可知,也不会有白话文和文言文的割裂了。孔子说要做圣之时者,可他后面的人却是泥古不化,本着对原著的尊重,原封不动,只有一种版本,而信息随着时间其准确度是下降的,后人只能把自己生活时期的语言特性强加到死论语上,遇到无法理解的情况是正常的。读不懂的就不要读了,你永远也不知道,与其纠结,不如扔掉,做圣之时者,书写你自己的天道吧。

怎样解读《论语》

 《论语・乡党》篇末章被认为是最费解的文字,历来无确解,也未受到一般学人的重视。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字,而以往的注解,却不尽人意。

该章除了文字本身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意义的理解问题。通过该章的解读,能说明一个道理,就是文字的解读与意义的理解是紧密相关、不可分开的,是以理解其意

义为依归的。也就是说,一方面,意义以文字为载体,靠文字来说明;另一方面,能否正确理解其意义,又关系到文字解释的正确与否。这也就是所谓义理与训诂的关系问题。

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先考察一下历代主要注家是怎样注解该章文字的。

该章的全文是: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现存最早的《论语》注本,是三国・魏国何晏的《论语集解》(收入《十三经注疏》),他是这样解释的:

他首先引用马融之说,解“色斯举矣”为“见颜色不善,则去之也”。又引周生烈之说,解“翔而后集”为“?翔审观而后下止也”。对于孔子所说的“山梁雌雉,时哉时哉”这句话,则解释为“言山梁雌雉得其时,而人不得其时”的感叹。最后,解“子路共之,三嗅而作”为,“子路以其时物,故供具之。非其本意,不苟食,故三嗅而起也”。意即子路以为雌雉是时令之物,故捕杀之而供孔子食用,但这并非孔子本意,孔子“不苟食”,故三嗅其气味而起。

观其全章注解,其中心意思是,孔子借山中雌雉之“得其时”,感叹“人不得其时”。但未说明,“举”和“翔”是指孔子,还是雉鸟。

此后,南朝梁代皇侃的《论语义疏》和北宋刑?的《论语注疏》,则在何晏注解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解释。皇侃解“色斯举矣”为“谓孔子在处者见人颜色而举动也”,解“翔而后集”为“谓孔子所至之处也,必?翔审观之后乃下集也”,即都是指孔子的出处行止而言。皇侃还将何注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增加了一些议论和发挥。如“人遭乱世,翔集不得其所,是失时矣”之类。对“三嗅而作”则发挥说,孔子若直接表示不食,恐子路生怨,若随子路之意而食之,“又乖我本心”,故“先三嗅气而后乃起”。倒是有一点,其解释很有意思,就是描述了雉鸟的性情。如“不以刚武伤性,雉之德也”。(引顾欢说)。“雉之为物,精儆难狎”,“雉性明儆,知其非常”(引虞氏说)。这可能是孔子不苟食的又一个原因。

邢?之疏,引用了孔颖达的《论语正义》,直接点明“孔子行于山梁,见雌雉饮啄得所”,即走进山中,亲自看见雌雉,因而触景生情,“感物而叹”,重点仍在“人不得其时”上。对于“色斯举矣,翔而后集”的解释,基本上与皇侃《义疏》一致。其他各句,则是顺着何注的意思说下来,其借雉鸟以比喻“人不得其时”的主旨,根本未变。

这些注家,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解释呢?从文字上看,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是,《乡党》篇主要是记录孔子的个人生活、饮食起居和日常礼节的,涉及到社会政治处境和人际关系。因此,注者很自然地将该章的叙述与人的社会境遇相联系,更直接地联系到孔子对“不得其时”的感叹,未曾想到还有其他方面的意义。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山梁雌雉只能是用来做比喻的工具,没有其他任何价值。邢疏虽然指出,孔子行于山中,见雌雉“饮啄得所”,引起孔子的感叹,但其根本立足点,还是说明人间遭遇问题,并无其他意义。

其实,《乡党》篇中的内容,并不限于社会处境和人际关系,还记录了孔子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言行。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迅雷风烈必变”。迅雷烈风是自然界的现象,但是,与人类的活动有密切关系,因此,孔子遇到这种情况时,必然改变态度和颜色,表现出一种很深的敬畏之情,其中包括了孔子天人之学即人与自然关系学说的重要内容,这就是“畏天命”。我们所讨论的这一章,实际上就是讲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更具体地讲,是人与自然界的生命的关系问题,不是讲人的社会处境和际遇问题。

孔子讲人间遭遇的地方很多,都不是在《乡党》篇,而且都是直接表述,没有、也用不着如此曲折、隐晦的方式。该章全文不仅没有人之得时不得时的任何表述,就连这方面的提示也没有。其所描述的,是孔子亲眼所见,亲身所感,直接叙事。确实发出了人生感叹,但这是就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发出的感叹,与人之得时不得时并无直接联系。

其二是,从语言文字的结构上看,《论语》有很多篇章,其开头的叙事方式,大都有“子曰”,《乡党》则省去了主语,但一看就知道是指孔子。该章开头也无主语,注者便认为,“举”和“翔”的主语是指孔子。但《论语》中的这种叙事方式,并不是必然定则,如果说,省去主词是一种叙事方式的话;那么,究竟以何者为主语,则要依据其语义而定,要看具体语境。这样的例子,并不是没有。就该章而言,后来的朱熹,就做出不同的解释。朱熹解释“色斯举矣,翔而后集”说:“言鸟见人之颜色不善,则飞去,回翔审视而下止。”见人“颜色不善”之说,仍沿用了邢?之说,但其最大的改变是,此处的“举”和“翔”,都是指雉鸟,而不是指孔子。这无疑是正确的。“举”者举行、飞起,“翔”者飞翔、?翔,用在鸟儿身上很恰当,用在人身上则很勉强。“集”字也是如此。“集”之本字是群鸟落在木上,亦可解作集落某处(如桥梁或山梁)。孔子的行止(虽有弟子跟随,但主词是指孔子本人),不宜说“集”,作“翔集”或群集讲,似不恰当。其实,皇侃也意识到这一点,因而引虞氏之说,“此以人事喻于雉也”,即以雉鸟比喻人事。但即使如此,仍觉不妥。

此外,在章节安排上,注者将该章与上章“升车”云云,连在一起,说明“举”和“翔”是指孔子之行止,而“时哉”之叹,是孔子说自己。但是,就语境和语义而言,该章与上章“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并无任何联系,既无语法上的联系,也无内容上的联系,更无逻辑上的联系。皇疏引?协之说,将二者硬性联系起来,说什么:“自‘亲指’以上,乡党恂恂之礼,应事适用之迹详矣。有其礼而无其时,盖天运之极也。”这种牵强附会的解释,很难令人信服。

其三是,利用文字的多义性,做出了符合注者意思的选择。最主要的就是,将该章中的“共”字作“供”字解,是供给、供养之义。所谓“共具”,就是作为食物供孔子食用。与此相联系的是“嗅”字,注者解作用鼻子闻嗅,于是,“三嗅而作”,就被解释为孔子再三闻其气味而起身不食了。

查《论语》中共有四次使用“共”字。两次是作副词,指共同之义。如:“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论语・公治长》,26章)两次是作动词,是“拱”之本字。其一是环抱、环绕之义,即“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1章);其二便是该章的“子路共之”,应是拱手之义。孔子说完“时哉时哉”之后,子路随即拱拱手,文从字顺,意思连贯。如作供给讲,则要转很大弯子,中间要经过捕杀、烹煮,然后供孔子食用,语气很不连贯。既然孔子感叹雌雉“得其时”,本是欣赏、赞叹之意,子路为何理解为时令之物而捕杀之呢?况且,“供具之”是要经过一系列过程的,孔子明知非其本意,为何事先不说明、制止,而要等到煮熟送来之后才“三嗅而作”呢?很难理解。至于“嗅”字,也有不同意思、不同解释,究竟哪种解释更恰当呢?

朱熹看出了这一点。他在《论语集注》中,同时引用了三种解释。一是邢?之说,即孔子“三嗅其气而起”;二是晁氏之说:“《石径》‘嗅’作戛,谓雉鸣也。”三是刘聘君之说:“嗅,当作s,古闻反。张两翅也。”在引用了三种解释之后,朱熹说:“如后两说,则共字当为拱执之义”,即不能作“供具”讲。这是有道理的。无论是“雉鸣”,还是“张两翅”,“嗅”都是指雉鸟而言,不是讲孔子。而“拱执”当是举手打拱作揖,不是作“供具”,也不是捉拿之意。将二字连起来讲,意思就连贯了,即子路拱拱手,雉鸟便无忧无虑地飞去了。

不过,朱熹对这两种说法(“嗅”字后两说虽然有差别,但总体上是一致的,故可合为一说),未置可否(关键在“共字”),并且认为,该章文字“必有阙文”,不可强解。这是一种很慎重、很客观的态度,但不知他所谓“阙文”,究何所指?我猜想,朱熹的意思是,两种解释都可成立,但都不完整、不明确,容易产生歧解。看来,朱熹也没有定见。

直到今人杨伯峻先生,总结、比较了前人的注解,提出了一个前后一贯的解释,才使该章的文义明确起来。他的解释是:孔子脸色一动,山鸡飞向天空,盘旋一阵,又落在一处。孔子道:“这些山梁上的雌雉,得其时呀!得其时呀!”子路向它们拱拱手,它们又振一振翅膀飞去了。(《论语译注》P108,中华书局,1980年)我认为,这是迄今最好的解释。

至此,该章的文字解释总算解决了。但是,接下来的问题是,该章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因此,我们还不能到此为止,还要进一步追问其深层意义。就是说,该章的文字,有没有表达某种深层意义?如果有的话,其意义何在?这才是我们解读该章文字的目的所在,也是解读《论语》乃至儒家经典的根本目的。事实上,无论解读儒家经典,还是其他经典,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能领会其精神实质,也才算是达到了解读经典的目的。

如上所说,该章实际上是讲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自始至终都贯穿着这一条线。《论语》中的许多篇章,都是讲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这本是孔子学说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面向,也是孔子学说的基本内容之一,这就是孔子和儒家的天人之学。不过,在《论语》中,大部分篇章,都是以谈话的方式表达其思想。只有该章却是孔子亲自走进山中,直接面对自然,与自然界的生命正面接触,在亲身感受中发出的感叹。其中既有行动,又有言论,生动而具体地表达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思想感情,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雉鸟是自然界的生命之物,很有灵性,反应敏捷,看见人的脸色一动,便警觉地飞起,在空中盘旋,然后集落一处。这是对前两句话的唯一正确的解释。该章描写最精彩之处是“翔而后集”。雉鸟环视之后为何又落在一处呢?显然与人的活动有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合理的解释只能是,经过环视之后,看到孔子师徒并无害鸟之举,不是捕杀、伤害它们,而是一种很友善的态度,因而有安全感,于是便集落一处。就在这时,孔子也受到深深的感动,于是便说出“时哉时哉”的感叹。这是一种诗意般的感叹,表达了孔子的真情实感,即人与山鸟之间,有一种生命的内在联系,处在相互交流、友好相伴的关系中。不仅鸟儿不再惊恐,在人面前自由自在地饮啄;人也从中感受到无穷的乐趣,由衷地发出感叹。

这正是孔子所向往的生活。被后代传颂的“吾与点也”(《论语・先进》,24章),就是表达他的这种心愿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23章),也是以自然界的山水为精神家园的。“时哉时哉”的感叹,就是身处自然之中,与自然界的生命直接交流之后发出的内心表白。子路作为孔子的弟子,领会到孔子的意思,便立即拱拱手,表示对雉鸟的敬意,绝不是前引注家所说,“失孔子之意”,以雉鸟为时令之物而捕杀之,以供孔子食用。

“时哉时哉”的感叹,有很深的意含,需要深刻体会。我认为,至少有几层含义。一层含义是,雉鸟在山梁自由自在地饮啄,既有水可饮,又有食物可啄,可谓得其所,得其时。这是就自然界的生命本身而言,有自己的栖息之地。另一层含义,也是最重要的含义是,雉鸟遇见孔子师徒,而孔子师徒并不是捕杀它们,而是欣赏、赞叹它们,它们可以放心地饮啄,故来得正是时候。这是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写照。但是,还不止此。对孔子而言,遇见雉鸟,更是一种难得的机会,能够从中感受到人生的快乐,体验到生命的意义,故来得正是时候。这样看来,“得其时”是相互的,对雉鸟而言是“得其时”,对孔子而言更是“得其时”。子路的拱手,除了表示敬意之外,还有报答之意。从这里引不出“人不得其时”的结论,也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前引注家解“时哉时哉”时,认为子路以雉鸟为时令之物而捕杀之,这个解释很难成立。但是,捕杀雉鸟之人是有的,捕杀雉鸟之事也是有的,注者之所以这样注解,说明在那个时候,确实有人经常捕杀雉鸟。从这个角度看,孔子的感叹和子路的举动,就更加重要、更有意义了。它告诉我们,人应当如何与自然相处,如何与自然界的万物相处,是古今人类所面对的共同问题,今天如此,古代也如此。这实际上就是生态哲学的问题,只是这个问题在今天更加突出、更加尖锐罢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孔子的感叹并不是对“人不得其时”的人间遭遇的感叹,或不仅仅是这样的感叹(如果能从中引出这种结论的话),而是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由衷的感叹。这正是该章的意义所在。

如果进一步追问其更深层的意义,那么,该章所表达的,是孔子和子路对生命之所以有敬畏,是由于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尊重。自然界的生命,有没有自身的内在价值?有没有生存的权利?在当今社会,人们才开始提出这个问题(远不是所有人,包括学界)。但是,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不仅意识到这个问题,而且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该章的文字就是最好的记录和说明。诚然,孔子并未提出“生命价值”这个现代概念,但是,他的言行却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如果不是出于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尊重,孔子为何发出这样的感叹?子路又为何向雉鸟拱手呢?孔子的感叹,是对生命不受人类残害而自由生存的感叹,子路的拱手,则是对孔子思想的最好注解。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其前提是必须承认,自然界的生命,有自身的内在价值。

我的这种解读,并不是“过度诠释”或“离题发挥”,而是有根据的。举一个例子。孔子说过:“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23章)又说:“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论语・宪问》,33章)“德”是一个价值范畴,指德性、品德。人有德,这不难理解;骥是动物,能行千里,但孔子为什么不称赞其力,而是称赞其德?怎样理解?是不是因其有力,才有德?不是。孔子的意思是,骥即马是有品德的,是通人性的,因而是值得尊敬的,人类不能将马仅仅当作工具来使用,要当作人类的朋友来对待。马是如此,雉鸟也是如此,推而言之,动物都是如此。这是孔子学说题中应有之义。孟子和宋明儒家,对此很明确很丰富的论述,应当是对孔子学说的重要发展,并且成为儒家学说中最有价值的部分。

再回头看看以往的《论语》注解,倒是皇侃对“雉之德”的描述,有独到之处,也深得孔子之意,可惜他并没有完全理解孔子的思想,沿袭了何注,将本来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彻底扭转到人事问题,作为自然界的生命的雉鸟,在这里只起到做比喻的陪衬作用,失去了对人类的应有价值和意义。朱熹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有可能回到原点,但是,由于受旧注的影响,仍举棋不定。这说明,如何解读《论语》,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至于这些学者为何做出如上的注疏,除了前面的分析之外,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过,这是另外的问题,这里就不讨论了。

如何读懂《论语》

《论语》的核心就是阐述君子和小人问题,所以我们开篇先得将君子和小人的概念弄清楚。《论语》中的君子和小人在概念上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君子和小人是截然不同的,不是我们现在经常简单认为的君子就是好人,小人就是坏人。《论语》中的君子和小人首先是指出身上的区别,出身大宗的人,也就是天子、国君、家君的嫡出直系子女,他们都属于君子。而庶出的、旁支的就属于小宗之人,简称小人。从出身方面来看,只有贵族才有君子和小人之分,平民百姓和奴隶们是没有君子和小人之分的。但是《论语》中提到的君子和小人基本上不是指他们的出身,小人出身,甚至君子和小人出身以外的平民百姓甚至奴隶,如果他们通过一定方式混入了上流社会,成为社会管理者,他们也就跻身君子之列了。从出身和身份上划分,君子和小人是不关乎道德问题的。但作为社会管理者,其人品是十分重要的,让人品有缺陷的人来管理社会,社会是要出问题的。所以《论语》中不断强调君子的人品,要求君子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而对于小人,他们更多地是充当执行者而不是决策和管理者,不能够也不必要像要求君子那样要求他们。

因此,弄清楚《论语》中君子与小人的概念,是读懂《论语》的关键。

读《论语》要怎样去理解

《论语》有一条主线是国家。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应当用道德去感化人教育人,这才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而这种符合仁的治国方略也叫“德治”或“德政”。 孔子认为如果实施德政,老百姓就会向群星围绕北极星一样的围绕在帝王的身边,老百姓不只是很听话还很有礼貌;而下等治理国家的方法则是用法令用刑罚让百姓因为害怕而听命,因此百姓是没有廉耻之心的。 基于德政的治国方针,孔子提倡效仿周朝的礼制来进行管理。所谓“礼治”,就是遵守严格的等级制度,君和臣、父和子、贵和贱、尊和卑都有严格的区别。孔子本身就是十分认同并遵守周礼的,在《论语》里有大量描述孔子是如何推崇并遵从周礼的论述。 在行为举止上,孔子都能按礼行事,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环境,应该有什么表情、什么动作、什么语言,他都一丝不苟,准确而妥贴;在教儿子说话时孔子会要求按周礼说雅言,在看到诸侯有越礼的行为孔子会忍不住唠叨几句,而自己最爱的弟子颜回下葬,颜回的父亲请求孔子卖车给颜回厚葬,孔子也因为要遵守周礼而拒绝了。

《论语》本身篇与篇之间并没什么联系,甚至连篇章的名字也不能好好选取,只是选取每篇第一章的前两三个字当标题,所以单看目录让人崩溃;第三,《论语》引入的概念特别多,看着看着就很容易混乱了。那么,这样难以攻克的《论语》,我们要怎样才能快速读懂呢?《论语》虽然看着复杂,但其实有两条主线贯穿全书的始终,只要我们能把它拎出来,就会豁然开朗。第一条线是强调内外兼修的个人发展之路;第二条线是强调以德治国的国家治理之路。